都安瑶族自治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4-25 10:46:02

都安瑶族自治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1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公开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数及名额以《都安瑶族自治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附后)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在编5年(含5年)以上(须2015年7月31日之前在编)。安阳镇各小学、八仙小学、创业园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安东小学等学校教师、安阳镇卫生院和澄江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在公开选调范围;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

(六)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选调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专业要求;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聘用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四、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选调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合格后进行考核、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3日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自治县人社局(行政办公楼二楼多媒体教室)联系电话:0778-6891608、0778-6891609。

3.报名方式:

(1)填写《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表各栏目按规定填写。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县级及其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5月7日上班时间。

报名资格审查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调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所需材料对应其报考岗位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2.笔试。

(1)笔试内容: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内容。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都安县初级中学。

(4)确定考察人选:本次选调笔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日制最高学历者优先。全日制最高学历相同,以第二学历较高者优先。第二学历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

3.考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审批

根据笔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各项工作务必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公开选调过程出现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

2.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参与选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参与选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题目的;

5.参与选调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调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本选调公告的解释。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凡与参与选调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都安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都安瑶族自治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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