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林业系统选拔聘用石柱山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从县林业局系统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事业在编人员中选拔聘用唐河县石柱山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选拔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拔聘用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二、选拔计划
本次选拔聘用唐河县石柱山森林公园保护中心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县林业局系统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在编人员;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选: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林业局机关显著位置公布。公示时间7日,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5月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同时在县林业局人事股领取并填写《唐河县林业局系统选拔聘用石柱山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根据选拔聘用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2日至5月3日。5月3日17:30分前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地点:县林业局人事股。
5、报名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5月8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委托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委托考试。考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林业专业知识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应选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拔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取工龄最长的(工龄计算到月);再相同者,取学历高者;若均相同全部确定。选拔聘用结果在县林业局机关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编制人事手续。
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选拔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核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选拔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拔聘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拔聘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疫情防控。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方案由唐河县林业系统选拔聘用石柱山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8961017
监督电话:0377-68961007
唐河县林业系统选拔聘用石柱山
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