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和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市高要区政策信息中心(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肇庆市高要区经济研究中心(区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2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肇庆市高要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5月12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12日至2003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应以单位证明以及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中之一)为依据。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2021年5月12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10426/20210426vbzygmkfdoi.JPG,大小为10KB-100KB)。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本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596)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需征得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
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1年5月25日至26日,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填写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表》,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申请。
五、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笔试时间初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以及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相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佐证材料原件。工作经历证明,须有工作单位的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5.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6.考生应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二)面试。
1.面试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信息均会按时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十、联系电话
1.岗位条件咨询: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联系方式”栏)。
2.政策咨询: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58-8360278。
附件1:肇庆市高要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