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关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现就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拟招募1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含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聘防疫专员工作任务,服从岗位分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6、在郸城县域内有固定住所。
三、工作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服从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管理,在基层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等工作;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工作专业服务。参与动物疫病诊疗、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品采集、疫情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等业务工作。
(五)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条件审核、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全社会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2021年4月26-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应在公示期内对此次特聘信息进行大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踊跃报名。
2、个人申请:2021年5月6-12日,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申请填写《郸城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详见附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工作证明、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
3、条件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4、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考评小组,择期对全县报名合格人员统一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实行闭卷考试,闭卷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动物疾病诊治、防疫、检疫、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畜牧业等方面基础知识。
5、研究公示:技能考核后按成绩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拟聘人员将重新调查核实,出现名额空缺按照技能考核成绩补录。
6、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后按时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五、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及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在河南省下达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内,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县公职人员管理,不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
附件:郸城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报名地址:郸城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联系人:孙艳玲 13608411696
王传金 18838353808
郸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郸城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身份证号 | 籍 贯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工作年限 | 技术特长 | ||||
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简 历 及 技 术 业 绩 | ||||||
本人 | 本人承诺:报名提供的所有信息、证件等均真实有效,对因提供信息、证件证明等虚假不实或涉及考场纪律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