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技师学院参加“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入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因工作需要,学院参加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入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于5月10日到哈尔滨市,5月12日到兰州市,5月14日到长沙市各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技师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创建于1963年,是粤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金新校区和南校区二个校区,占地面积311亩,在校学生6000多人。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技师学院与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IAI)联合创办了汕头民用航空职业技能培训学院。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二)补助发放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市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二)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技师学院参加“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招聘专场现场报名
(三)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哈尔滨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0日9:00-16:00;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68号索菲特大酒店。
2.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兰州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2日9:00-16:00;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3.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4日9:00-16: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主校区饮食文化城三楼立言厅。
(四)防疫要求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哈尔滨市)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龙江健康码。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兰州市)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湖南健康码;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进一步安排。
(五)资格初审
汕头技师学院现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报名回执》。
(六)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尚未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聘人员属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证)的,须与汕头技师学院签订承诺书,承诺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证);未按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证)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八)招聘方式
现场直接面试。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其他岗位的面试为问答式。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九)灵活方式分配招聘名额
公布各招聘岗位每场招聘专场的招聘人数,根据单位需要,结合现场报名实际情况,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本场次招聘名额。
(十)面试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每场招聘专场面试结束后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的官网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由汕头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汕头技师学院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三)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引进对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电话
汕头技师学院人事科,0754-87252027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40
九、招聘查询网址
(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二)汕头技师学院官网
http://www.stsgjx.com/
附件:
1、汕头技师学院参加“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汕头技师学院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