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看护人员的公告

来源: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1-04-26 15:39:38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罗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0名看护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户籍地在河南省信阳市范围内(含所辖县区)的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含中职、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士兵优先;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4月25日),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健康,具有从事看护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4月26日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 30分)。

2、报名地点:罗山县公安局机关二楼207室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8837655295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伍士兵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者填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可靠,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合格后,制作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资格认证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所有面试人员成绩。

4、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照体能测试合格情况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应聘人员中途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罗山县公安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的看护人员与罗山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执行看护任务。看护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看护人员每人每月扣除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实发工资不低于2200元,单位负责为每人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每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来源由罗山县财政统一解决。

3、看护人员的工资实行动态调整,其它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看护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聘用后由罗山县公安局看护大队负责日常管理。

2、罗山县公安局作为日常管理单位,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辞退不适宜人员,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

3、看护队伍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招聘有关信息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招聘及人员补充的,责任自负。

附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岗位人员报名表(2021年).docx


罗山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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