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聊城市属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47人公告

来源:聊城组工网 2021-04-27 13:03:29

2021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到聊城工作,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聊城市决定开展2021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4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

2. “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QS排名前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以下分别简称硕士和本科生,高校名单见附件2)

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对口本科(高职本科)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以及通过专升本、专升硕、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市属事业编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3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试用期满,聘用在管理岗位人员,作为党政干部后备人才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3.博士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纳入我市急需紧缺目录的,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运动场所、旅游景点绿色通道等政策。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6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6)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1.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灯塔-聊城组工网”(www.lczgw.gov.cn)或“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www.lcks.com.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5月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 面谈

面谈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自我陈述、回答问题等环节。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1)博士:面谈不设淘汰比例,全部进入考察范围。面谈成绩作为考察的参考指标之一。

(2)硕士、本科生: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按实有通过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面谈于5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和“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3. 资格审查

面试前组织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将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和“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有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的硕士、本科生岗位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4.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岗位采取专家评议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本科生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不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于5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和“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5. 考察体检

(1)考察: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直接进入考察范围。硕士、本科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硕士、本科生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合格但未被录取的博士,不受岗位空缺限制,可根据单位及个人意愿,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进行调剂;对于进入面试范围但未被录取的硕士、本科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调剂到市属国有企业。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 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和“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补充录用

公示聘用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或者用人单位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补充人员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录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补充录用公告将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和“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六、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0635-8262175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288776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引进高校名单.doc

附件3:报名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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