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04-27 17:18:57

开封市中心医院是豫东地区首家大型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成立于1904年,其前身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和开封市人民医院,1977年更名为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开封市口腔医院、开封眼病医院整合成立开封市中心医院。

经过117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保健、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新乡医学院附属开封市中心医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专业)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快速通道四星级救治基地”、房颤中心建设单位,全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单位,河南省紧急救援队,河南省神经肌肉病理医学重点(培育)实验室,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实验室,开封市急救中心均附设于此。医院开放床位1800张,设85个诊疗专业,48个专业病区,20个市级临床科研所和医学中心。11个省级重点专科或省级重点培育专科,分别为眼科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肿瘤治疗学、专科护理学、心血管病学、烧伤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中医脾胃病学科。注射疗法治疗三叉神经痛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

新院区占地面积486.5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600张。医院已发展形成“一院六区”发展格局,分别是总院区、五福路院区、口腔医院院区、眼病医院院区、东院区、新院区六个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83.15万平方米;相信将为有志之士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高学历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本次高学历招聘,主要针对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1年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1年4月28日—— 5月12日17:00截止。

(请认真查看附件3,严格按照要求网上报名):

打开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0378-120.com/,点击右上方“人才报名”- “高学历招聘”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详细填写各项信息(注意,填写学习经历时务必按照时间顺序从小学填写,直至硕士研究生),按要求上传附件。点击“预览简历”-右上角 “导出”即可进行预览、查看、下载、打印等。

2.资格审查: 2021年4月28日——5月14日17:00截止。

考生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已申请职位”一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显示“人才筛选-简历已接收”为初审资格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12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但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1年5月14日 17:00 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预览简历”-右上角 “导出”可自动生成《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2份(即附件2,一式两份,无需另行下载填写),现场资格复审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3.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以免贻误考试。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

(1)《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手动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原件,学历认证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注意申请期限选择6个月,过期无效。

(4)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意申请期限,过期无效;

(5)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规培合格证的原件、复印件,规培未结束的请出具证明原件(由规培基地出具规培证明:证明规培起止时间、规培专业及预计结业时间);要求研究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

(6)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7)简历一份(简历中要详细写明教育经历起止时间、学校、专业,有工作经历的要写明原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及所在岗位);(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后可与报名表一同导出电子版简历打印即可)

(8)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9)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上述条件(2)(3)(4)(5)(7)(8)(9)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清晰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附件大小不超过1M,未上传或上传格式不正确、不清晰者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不成功。可以将多个文件打包压缩、上传(文件要注明内容名称)。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会及时在系统内反馈,请各位考生登录账号在“已申请职位”栏内查看审核结果(显示“人才筛选-简历已接收”为初审资格通过)。如得到反馈需要修改、补充信息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岗位并且提交,否则收不到更改信息,报名无效。

4.报名咨询电话:0371-25672637,25672638

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考生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报名,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直接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博士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有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同时报考,统一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制定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届时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并予以公示。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结果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招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公示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单位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1-25672637,25672638。

特别提示:

开封市中心医院 (网址:http://www.0378-120.com/)和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kfrs.gov.cn/)和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ww.kfw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有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电话:0371-25672642

附件1: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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