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2021年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甘肃·华亭门户网 2021-04-28 10:57:38

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23号)、《华亭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2021年计划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

二、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参加了华亭市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工作选拔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本人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补录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盗窃、治安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补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13日,共4天。符合补录选聘条件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

2.报名地点: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21室。

3.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近期1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和补录计划指标,依据华亭市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工作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补录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政策规定影响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华亭市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如无影响其选聘相关情况的,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上岗手续。劳动合同一般5年一签,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薪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1.岗位工资:新选聘的一般工作人员标准为1100元/月。

2.薪级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工作每满1年,薪级工资月标准增加30元。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月标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总额的20%。绩效工资根据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初一次性发放。

4.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次月起,薪级工资标准上调3个等级。对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上调3个等级。

(二)社会保险

由用人单位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事宜

1.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3.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培训、激励退出等事宜按照《华亭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933-7722713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华亭市委组织部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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