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崇川人力资源网 2021-04-28 11:18:11

2021年南通市崇川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力量,经研究,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四)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招聘对象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说明

01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8

社会人员

男性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工作地点在学田街道。

02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4

退役军人

男性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工作地点在学田街道。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5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崇川区学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崇川区五一路561号)。

(二)报名携带的资料

1. 《2021年南通市崇川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两寸彩色**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6.退役军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应提供的相关**及材料。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五)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用于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摄氏度,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报名成功领取准考证人员。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算(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拟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享受现有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同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69636

监督电话:0513-81185005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7日

附件:《2021年南通市崇川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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