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现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招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见附件《2021年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胜任其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90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医师岗位要求本科与硕士专业一致或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技师岗位要求本科与硕士专业一致。
2.本科学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不含专升本),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医师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
3.专科学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不含3+2或3+3大专),护理、助产专业年龄23周岁及以下,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年龄25周岁及以下。
(三)怀宁县区域内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以下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自2021年4月28日起在安庆市立医院网站发布,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官网同步转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为保证充分竞争择优录取,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开考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紧缺的临床医疗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开考或调整至相关专业岗位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至12日(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庆市立医院新院区党政后勤综合楼11楼1号会议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核验后退还,医院留存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报名资料(仅装订所有复印件):
(1)《2021年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并填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人员需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请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其中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证书原件还未拿到可以附相关证明);
(6)怀宁县区域内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对于来现场报名不便的考生,可出具委托书,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由他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费用45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6. 本次招聘工作中各专业的笔试和面试均与总院采用相同的题本,考试同步进行。已报名参加总院招聘考试的人员(4月25日和4月26日报名的批次),在总院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取消岗位招聘时,取消的岗位人员在怀宁院区有招聘计划且有意向参加怀宁院区考试的,可以纳入怀宁院区批次考试,无需重复报名;参加了总院招聘考试未录取的人员,在怀宁院区有招聘计划且本人愿意到怀宁院区工作的,相关人员考试成绩有效(符合怀宁院区招聘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采用面试成绩),纳入怀宁院区招聘批次管理,与怀宁院区招聘批次一起择优录取,无需重复报名和考试。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本科学历已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已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1)本科、专科学历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请关注安庆市立医院官网-大众版-人才招聘。
4.本(专)科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总成绩。符合直接参加面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100%计入总成绩,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行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的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
七、拟聘人员公示
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立医院、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的同类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周转池事业编制入编条件的落实周转池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在安庆市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药师、专科岗位护士培训和硕士研究生招录或进修安排上,畅通绿色通道优先考虑。临床类硕士研究生(四证合一,免住培)和已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成熟型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怀宁院区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的在与怀宁院区签订劳动合同后一月内发放人才引进一次性奖励(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万,已住培的全日制本科生5万,另外定向急诊科,ICU,感染科,儿科特殊岗位在原基础上再增加2万,具体条件要求以怀宁院区的奖励方案为准)。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负责解释。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48599(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4633635(监察室)
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
(怀宁县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2021年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1年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