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1-04-28 17:02:3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省委编办、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和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等要求,现将我县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报名

招聘计划和岗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已经在《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发布并在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的组织下完成了报名和资格初审,无初审合格人员岗位自动核减,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办法

除报考2020F0160、2020F0163、2020F0172、2020F0173、2020F0177、2020F0183、2020F0201、2020F0205、2020F0217、2020F0219号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外,其他岗位招聘对象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E类)设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 年版)》。

2、笔试时间、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请通过报名的考生于5月6日上午8:30至5月7日下午5:30到南漳县人事考试院(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需缴纳2科笔试费共计100元/人,缴费采取收取现金的方式。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照2张。缴费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5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3、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取各笔试岗位类别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不含缺考人员)。此次笔试岗位类别为5类,分别为:临床医生(含临床医生、公共卫生、临床中医)、临床医技(含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技(检验)、临床护理和临床药师(含临床药师、药师)。

4、加分政策: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该类考生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百分制的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凭退役证、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办理加分手续。

5.成绩发布:笔试成绩通过南漳新闻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1、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最高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届时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网查证明、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录对象为在岗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南漳县内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工资发放凭证等)。

3、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4、考生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5、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组织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6、资格复审时间以南漳新闻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4、对参加面试人数不形成岗位竞争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单一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报名和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等环节,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务须知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视情况决定组织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南漳新闻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有关通知,切勿错过时间。

(四)其他

南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

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聘组织和实施,在省、市的统筹下,由南漳县人社局和南漳县卫健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南漳县人社局和南漳县卫健局共同负责解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南漳新闻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南漳县卫生健康局魏清南 15997288284;

监督电话:南漳县人社局0710-5243809;

南漳县卫健局0710-5240619。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南漳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320人.xlsx

附件2:南漳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人员名单286人(1).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