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29 09:56: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安仁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4)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2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由招聘单位和安仁县卫健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5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南华大学

(3)报名联系人:

安仁县人民医院:李朝仔 13975586990

安仁县中医医院:张永红 15073558887

安仁县第二人民医院:陈玲 1588652595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4)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3.规培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予以解聘。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准考证发放。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7.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及资格审查组。

(4)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2日。

2.面试地点:南华大学。

3.面试对象。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体检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复试,直至面试成绩分出高低,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面试次数。

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约

1.签约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签约工作由各招聘医院统一组织。

3.签约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未进行现场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注意事项。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安仁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卫健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对放弃签约、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系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3975773017。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5221832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安仁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安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安仁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安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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