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民政局考调宜宾市康复医院院长公告
宜宾市民政局关于公开考调宜宾市康复医院院长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宜宾市民政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市康复医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宜宾市康复医院院长1名。
二、考调条件
(一)参加考调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宜宾市范围内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人员。
2.符合《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4.现任三级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市属(市级部门管理)医院副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且符合事业单位七级管理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注: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7.符合任职(聘用)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近3年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偏离公立医院办医宗旨,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影响使用,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和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调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民政局八楼人事科(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叙府路西段11号)。报名咨询电话:0831-2328139。
3.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简历、聘用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党风廉政意见、医院等级文件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承诺书1份(承诺内容为本人达到报名条件与资格情况)。
(二)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考调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和考调名额与实际参考人数之比均不得低于1:3,即有效报考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均不得低于3人,有效报考人数或实际参考人数低于3人的,取消本次考调。
(四)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
2.面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后面的考调环节。
(五)考察
按考调名额与考察人数之比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进行考察。
(六)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研究和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研究决定任职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和任职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和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要求
本公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考调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4797。对弄虚作假的考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宜宾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