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1-04-29 14:48:14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备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生、特长生及预科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原则上,应聘教师岗位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其本科及硕士专业所在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应为B+及以上。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教师岗位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见招聘条件。

(五)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依法依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在2021年5月和2021年10月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通知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在此期间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查询具体招聘岗位,下载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报名表》中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ssjsbm@hrbust.edu.cn。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签字并盖章的《报名表》(附件2);

②签字并盖章的《鉴定表》(附件3);

③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

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的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⑥《报名表》中填有论文、项目、著作、获奖等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⑦外语等级证书;

⑧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粘贴至《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单位+岗位+姓名”(如:计算机学院+计算机专业教师+姓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在2021年5月和2021年10月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通知时间为准。

2.学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

(三)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通知的时间为准,地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教学主楼E区0423室。

2.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原件、《鉴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 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打印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或紧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6.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的通知。

(四)考试

应聘人员须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

1.笔试

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四、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

五、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八、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51)86390112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附件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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