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是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科学招录优秀幼教人才充实师资力量,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幼儿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或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须于2021年5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证明(见附件2)。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兴市机关幼儿园(中南园)园长室(嘉兴市经开区同济路中南公寓北大门东侧)。
3.报名材料和要求: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直接到市机关幼儿园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由本人填写《2021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2);
(7)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8)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 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本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内容有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和试讲(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3.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第3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递补面试人员。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超过规定期限内申明放弃的,不安排递补。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按照实际到考人数进行面试。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替补。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将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能聘用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嘉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868122 联系人:郭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275、0573-82228947
附件1:2021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表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