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hnsacm.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2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5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或通过规培结业考试的证明)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有关情况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附属医院老年病科、药剂科、脑病研究中心、中心实验室、科研部、检验科、中药研究所科研岗位为高层次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附属医院放射科、中药研究所经管、院机关新闻宣传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附属医院放射科、中药研究所经管、院机关新闻宣传岗位
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操作和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2)应聘附属医院老年病科、药剂科、脑病研究中心、中心实验室、科研部、检验科、中药研究所科研岗位
采取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操作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技能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和面试。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应聘附属医院放射科、中药研究所经管、院机关新闻宣传岗位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应聘其他岗位的,以技能操作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83620(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54084(院监察审计室)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