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先行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26人)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2021-04-30 14:39:11

2021年济南先行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要求,结合先行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要求,计划安置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及数量

安置人数共计26人,主要从事基层辅助服务性工作。岗位数及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用人单位

人数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备注

1

建设管理部

5

协助建管部从事护林、护路、护河

大桥街道2人,崔寨街道1人,孙耿街道1人,太平街道1人。

男性

2

公安局

3

辅助派出所民警执法

大桥街道

 

3

交警大队

4

路口交通秩序维护

大桥街道

 

4

财政局

3

协助完成财务等日常辅助性工作

大桥街道

30周岁以下(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会计、经济、金融、管理类相关专业者优先

5

文教体旅办公室

1

协助街道综合文化站从事日常辅助性工作

孙耿街道

 

6

民政卫健办公室

2

保洁岗

崔寨街道

 

7

社会保障办公室

1

劳动保障协理员

大桥街道

 

8

司法审计局

1

协助司法所日常工作

太平街道

男性,4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有法律教育背景者优先

9

孙耿街道办事处

4

交通协管员

孙耿街道

 

10

太平街道办事处

2

便民服务中心引导员、物资储备管理员

太平街道

 

合计

26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

本市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安置范围之内:

1.家庭成员中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

3.与原单位签订社会保险协议缴费的;

4.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村干部(领取村干部报酬的)及其配偶;

7.在政府开发的岗位上有兼职的;

8.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三、岗位待遇

为符合条件并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岗位工资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及部门负责公益岗人员的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街道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及工资待遇发放。

四、安置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安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就业困难相关补贴时为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且用人单位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安置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益岗安置采取统一时间、分别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按照以下方式报名:1.户籍为先行区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窗口现场报名;2.户籍为济南市域内其他区县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拟报名岗位工作地点所在街道社会保障窗口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30日8:30-- 5月12日17:00(七个工作日)

(三)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员的户口薄原件(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及配偶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

3.报名人员及配偶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最后一次失业单位)或失业证原件,配偶退休的需要退休证原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离婚或丧偶证明的原件,需提供个人承诺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交低保证原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原件;

4.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向街道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2.街道社会保障窗口对报名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材料上报至先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街道社会保障窗口留存报名人员材料复印件。

六、考试及体检

1.考试。经资格审查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走访等形式进行,择优录用。

2.体检。对拟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安置人员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安置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安置的处理。

七、公示和安置

1.公示。对拟安置人员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安置。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安置人选,办理相关安置手续。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安置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社会事业部对各单位用人情况进行监督。

八、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报名。社会事业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益性岗位安置全过程,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安置资格,已被安置的随时清退。对在安置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安置信息通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官网进行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

先行区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办公室): 0531-66604050

大桥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8097645

崔寨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4586399

孙耿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4558365

太平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433003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业部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