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镇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须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甘泉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01 |
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
8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优秀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
02 |
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
2 |
女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5月7日—8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杨庙镇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公告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http://www.hjrc.cn/)、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http://www.hj.gov.cn/ymz/index.shtml)。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考生凭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5月13日至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9:00-11:30,14:00-17:0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镇成立考察组,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可按成绩从高到分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经邗江区杨庙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杨庙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31118(镇党群工作局)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党群工作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