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高县面向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40人公告

来源:高县人民政府 2021-04-30 14:47:14

高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省属师范院校定向服务宜宾市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省属师范院校定向服务宜宾市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高县部分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数额

本科层次(30名):

高县来复中学校(7名):中学数学教师1名、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中学历史教师1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中学美术教师1名;

高县柳湖初级中学校(2名):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化学教师1名;

高县罗场中学校(8名):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中学历史教师1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中学化学教师2名、中学生物教师1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

高县胜天镇初级中学校(1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

高县沙河中学校(2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

高县罗场镇初级中学校(1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

高县落润镇初级中学校(3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中学音乐教师1名;

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2名):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生物教师1名;

高县来复镇大窝初级中学校(3名):中学数学教师1名、中学政治教师1名、中学生物教师1名;

高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1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

专科层次(10名):

高县嘉乐镇中心小学校(1名):小学教师1名(小学教育专业);

高县来复镇中心小学校(1名):小学教师1名(小学教育专业);

高县翰笙小学校(1名):小学教师1名(小学教育专业)

高县蕉村镇中心小学校(1名):小学教师1名(小学教育专业);

高县罗场镇幼儿园(1名):幼儿园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

高县复兴镇幼儿园(1名):幼儿园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

高县胜天镇幼儿园(1名):幼儿园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

高县沙河镇幼儿园(1名):幼儿园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

高县落润镇幼儿园(1名):幼儿园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

高县罗场镇羊田幼儿园(1名):幼儿园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与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者须遵照《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符合《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请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于2021年5月6日上午9:00前发送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招聘教师电子邮箱(zgg5416955@qq.com),并与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确认完成报名(联系电话:0831-5851133)。每名省属公费师范生第一轮限填报1个招聘岗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应聘人员只能是本人《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中约定的定向服务高县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考试现场进行,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审核后交复印件)、《自荐书》1份。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和“双向选择、考核招聘”原则。

(二)公开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

本科层次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的招聘会于5月7日9:00—17:30在宜宾市广播电视大学(叙州区南岸利民路15号)教学楼进行,当日8:30—9:00报到。

专科层次招聘,省属公费师范专科毕业生的招聘会于5月8日9:00—17:30在宜宾市广播电视大学(叙州区南岸利民路15号)教学楼进行,当日8:30—9:00报到。

(三) 具体考核招聘办法

1.考核招聘小组审阅考生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按照设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同时与考生进行面谈。

2.面谈后,考核招聘小组按照竞争、择优原则,在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中,开考比例为第一轮就业志愿征集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1:1,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第一轮就业志愿征集无人报考,不再进行第二轮就业志愿征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所有现场报名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术测试)。

3.专业技能测试共2个环节,即:现场问答与技能展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水平、相关知识水平与职业技能素质、职业思想与稳定性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均用普通话作答,英语学科考生用英语作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现场问答由评委针对招聘岗位要求、考生专业特点及家庭因素等情况,现场提出2-3个问题,考生现场作答。

技能展示见附件《高县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细则》。

(四)考核招聘成绩的公布

考核招聘小组进行面谈和专业技能测试评分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人选。各学科最后一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相同的,由评委组重新组织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和体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公告成绩及排名。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评委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报县人社局同意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各学科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本学科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规定,资格复审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程序。

(二)逾期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报到的,按照违约处理。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按照违约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资格复审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报道,由高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但暂缓享受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按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聘手续;已报到的资格复审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按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享受就业政策,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进入体检程序;已报到的资格复审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进入聘用下一程序,按照违约处理,违约时间从毕业时起算,需多缴纳一年滞纳金。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21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后可免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时,将按相关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

十、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小组、招聘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16946。

十一、其他事项

(一)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为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相关招聘信息均将在此网站对外发布。为便于信息沟通,欢迎报考高县教师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加入“高县2021年公费师范生招聘群”(群号:1149050858)。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招聘时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面试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十二、本通告解释权归属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高县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细则.doc

附件2:宜宾市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签订就业协议的其他约定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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