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辅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恩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15人(限男性),其中反恐特警大队勤务辅警3人,交警大队派驻超限超载检测站8人,城区派出所勤务辅警2人,农村派出所勤务辅警2人(具体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恩施州内户籍,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5月1日)。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官和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3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高1.72米及以上,特警岗位要求身高1.7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目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恩施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的情形
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12日
2、地点: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3、报考资料:
1. 根据岗位类别和条件现场报名,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 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6. 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体能测试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时 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
地 点:恩施市体育运动中心/力海游泳馆
内 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报考特警岗位的在5000米长跑、100米短跑、200米游泳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达标成绩分别是≦19'30"、≦12"、≦3'。
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核发准考证
考生体能测试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印制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至5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进入笔试。
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内 容: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成绩公示: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通过中国硒都网、市公安局政工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五)面试
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内 容: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成绩公示: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通过中国硒都网、市公安局政工信息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六)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1人数的职位,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恩施市内考生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恩施州内其他县市的考生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所在县市公安局签署意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为法院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通过中国硒都网、市公安局政工信息网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公安局分别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合同一年一签。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岗前培训
由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薪酬待遇
按照《恩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辅警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并办理社会保险,享受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六、其他事项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局形成的入围人数、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一环节分数排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根据不同情况安排进入下一环节的招聘。
温馨提示: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胡警官18372591222、尤警官18372591299。
恩施市人社局
恩施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