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农村工作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2人简章
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农村工作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市江北新区农村工作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2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详情请登陆南京高层人才网:www.njgcrc.gov.cn和“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2日。
2.扫描公告中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
3.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笔试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笔试,考察内容包括岗位所需公共知识、综合能力、个人素质。
(三)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简章附件下载。
2.网上报名所有扫描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渔政执法岗位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体能测试,政策研究、渔政管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能测评
渔政执法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中31岁(含)以上标准执行。
测评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30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不定格次),在达标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面试成绩现场出具。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加权后,为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背景调查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背景调查人员。背景调查着重审核其政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因背景调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按招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聘用为相应招录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为企业身份,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待遇参照新区事业单位(非参公管理)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江北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参与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83102762
考务技术咨询:025-83102777
监 督 电话:025-88029228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