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2人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5月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编制内医学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和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微信群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5月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5月公开招聘医学人才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17:00或5月13日上午9: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17:00,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现场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主楼北区404阶梯教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联系电话:13770908298(朱老师)、15312078026(程老师)。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应聘者需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岗位核减
本次招聘中,对纳入《南京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紧缺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1(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报名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医学人才,采用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的紧缺人才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面试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定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百分制,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在笔试地点和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直接面试的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的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名单将在笔试地点和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相关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培训或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一)绩效工资享受副省级城市同城待遇。
(二)住房补贴:2018年1月1日后到基层医疗单位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全科(助理)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本科生每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住房补贴分年度分次发放。
(三)编内招聘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且从事临床工作,连续5年每年给予2万元基层工作补贴;全日制本科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取得执业(从业)资格,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连续5年每年给予1万元基层工作补贴。
(四)在本区从事全科医生工作7-10年,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从事全科医生工作11-19年,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从事全科医生工作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年奖励10000元。
(五)取得高一级学历或晋升高级职称按照《溧水区卫生计生人才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溧卫计字〔2017〕84号)予以一次性奖励。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建人事科:025-57210959
七、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025-56237862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025-5722731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5月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5月公开招聘医学人才考生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