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徐州邳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2人公告
2021邳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邳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警大队20人(其中有A1驾驶证1人), 水警大队5人,四户派出所5人,土山派出所5人,港上派出所4人,戴庄派出所4人,邹庄所派出4人,铁富派出所4人,赵墩派出所3人,宿羊山派出所2人,八义集派出所2人,新河所派出所2人,岔河派出所2人。共62人。
二、报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防暴处突、基层协助执法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服从岗位调剂;
(二)男性
(三)高中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四)特警及水警岗位:年龄20至28周岁(即1993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具有A1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A1驾龄满15年。
(五)派出所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六)特警、水警岗位要求为退伍军人,派出所岗位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双眼矫正视力在4.8(含)以上,身高为特警及水警岗位172厘米(含)以上、派出所岗位170厘米(含)以上。
体检及心理测试均为健康。
(八)邳州籍户口。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0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笔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北路3号)
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本单页)、退伍证,(其中A1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A1驾龄满15年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近期二吋同底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等环节。
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带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
根据考生年龄,分3组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男子青年一组(25周岁及以下,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30%、40%、3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2)男子青年二组(26-30周岁,含30岁),以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30%、40%、3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3)男子青年三组(31-35周岁,含35岁),以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30%、40%、3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4)年龄超过35周岁(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的考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并计算体测成绩。
特警及水警岗位测试1000米跑;派出所岗位测试100米跑。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并从应聘各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需要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被确定为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心理测试)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2.体检(心理测试)事项。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3.政审。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排名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录聘人员与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邳州市公安局统一使用,需服从岗位调剂。聘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80%执行(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
2、试用期间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或本人自愿离岗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拟聘用人员负责协商解决。
4、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严把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邳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334841
监督电话:0516-86334691、0516-86334638
邳州市公安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