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受其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备注 |
司法辅助岗位 | 5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 计算机中文看打、听打录入速度每分钟准确字数不低于70字。 |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因办公环境及工作特殊性,审判辅助人员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3、日照市常驻户口。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217号日照文化创意产业园艺术馆2楼(学苑路与济宁路交汇处)。
3、报名咨询电话:0633-8866275。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材料。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根据实际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专业技能测试
司法辅助岗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行看打、听打录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确定初录人员
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初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