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办事处招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28人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管理方式
犀浦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员 28名(限男性)
管理方式:1.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2. 全年免费提供食宿(含休假时间);
3. 岗位主要工作:应急处突,综治辅助执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年龄30岁以下。
4.有部队服兵役者人员优先。
5.无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无不良嗜好。
6.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7.拒绝服兵役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有吸毒史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8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持相关资料到校园路567号(校园路派出所4楼)现场报名或从网上投递报名(QQ邮箱:867018301)
联系人:魏琴 联系电话:028-87805185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下载打印附件填写);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1张2寸免冠照片;⑤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应聘人员在通过考核后需提供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方式
面试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管理
1、待遇。按照《成都市郫都区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与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办事处解释。
附件:犀浦街道民兵应急分队聘用队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