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专业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计划
公开选聘岗位为:金融投资专业人才2人,项目管理专业人才1人,招商专业人才1人,安全监管专业人才2人。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业需求条件,已取得相应学位,有一定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的往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毕业院校条件限制)。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所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实践经验和专业资格条件;
8.所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5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肃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选聘岗位表》),可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cs.gov.cn/)或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选聘岗位表》公布的电话联系(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00:00时至5月15日24:00时。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下载填写《甘肃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岗位,每人职能报1个岗位。同时,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手写签名。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近期电子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诚信报考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扫描为PDF版(照片除外),统一打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77054960@qq.com,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以邮箱收到电子版材料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材料的,不得纳入报考人员范围。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选聘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在工作日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经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结果,将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18:00前登录查看。
本次公开选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按照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公开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公开选聘职位。减少的公开选聘计划或者取消的职位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准考证将于2021年5月19日前通过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进行发放,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20%。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2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公共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09∶00—11∶30
专业科目:2021年5月22日下午15∶00—17∶3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26日09∶00以后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该岗位公开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聘单位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导致某一岗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减少公开选聘计划。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于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过程中,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其他材料的,将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准考证将于2021年5月27日前通过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进行发放,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面试。面试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因职位特殊需要,也可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选聘单位将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函调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并综合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体检。体检医院由选聘单位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新聘用的专业人才,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专业人才试用期为三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聘用的专业人才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参照经开区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试用期间,不执行绩效工资,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照管理九级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管理八级执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参照管理七级执行。同时,参照企业职工社保政策,落实“五险一金”。工作表现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将享受年终奖励。
八、防疫要求
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甘肃省、金昌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公开选聘专业人才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甘肃省、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甘肃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甘肃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