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185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5-06 08:56:33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济宁市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拥有82个临床科室,9个重症监护病区,开放床位3028张,员工4869人,承担着鲁西南地区20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2020年医院门诊量为290.6万人次,出院病人为16.9万人次,手术总量11万例次,平均住院日6.8天,住院药占比为17.29%,业务量在全省和全国同级医院中名列前茅。医院拥有世界先进的第四代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双源螺旋 CT、ECT、3.0T 磁共振、直线加速器、DSA、全飞秒激光屈光手术仪、FEI 120KV透射电镜、德国蔡司LSM810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德国美天旎密闭式流式细胞分选仪(MACSQuant Tyto)和美国贝克曼分析型流式细胞仪(DxFLEX)等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6300 余台(件),专业设备总值达到9.5亿元。

医院在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的好成绩,为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第一方阵。在山东省202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位列省属公立医院第一名,荣获省委省政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济宁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岗位4名,中级岗位4名,初级岗位17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宁医学院网站(http://www.jnmc.edu.cn/)、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jyf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面向初、中级招聘的岗位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3日。

面向高级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考生登陆(http://www.jyfy.com.cn:9000/hrzp/)“济医附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填写简历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单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在500K左右)。

报名注册“证书信息维护”上传时,应聘者需要上传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新用户注册完成后,请点击页面左上角“求职岗位”,选择相应岗位点击“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具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期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5)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毕业论文等佐证材料;(6)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超声科、急诊科、麻醉/疼痛、医学影像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3.报名初审

初审时间:5月6日-5月14日。医院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医院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工作。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范围。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基础性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nmc.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537-2903205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89号 邮编:272029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7:30-12:00,下午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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