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1年“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人才招引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5-06 09:39:35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是先进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云南省楚雄州素有“省垣门户、迤西咽喉、川滇通道”之美誉,是云南地理中心、重要的交通枢纽,大滇西旅游环线的重要节点,被誉为“滇中翡翠”、“西南氧吧”,拥有“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3张世界级名片。近年来,楚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20年全州GDP达1372.16亿元,经济总量位居云南省第6位,是滇中城市群新的增长极。“十四五”期间,围绕推动实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楚雄州将大力发展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健康康养、高原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烟草、商贸物流、新兴服务“八大产业”和一系列重要社会民生项目。时代呼唤英才、英才创造时代。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你的参与,欢迎你的加入。

按照《楚雄州“兴楚英才回巢计划”实施办法》,决定招引有志愿回楚展现才华的专家人才回楚创业兴业、奉献家乡、建设楚雄。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名额

截至2021年6月7日,在楚雄州外工作和生活的,籍贯是楚雄;或在楚雄出生、成长、工作过;或直系亲属常驻楚雄的以下人才:

(一)在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

(二)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才。

招引名额及岗位详见《楚雄州2021年“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人才招引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招引人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楚雄,关心楚雄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副处级、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

4.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近3年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应聘者还应当符合《楚雄州2021年“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人才招引计划表》中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引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5.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引情形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招引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政策待遇

(一)经济待遇。根据人才类别,给予刚性引进的人才安家补助和5年管理期内每月生活补助。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际性重大人才奖项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生活补助每月10000元。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两个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万元,生活补助每月5000元。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云南省“两个计划”入选者(不含党政人才项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生活补助每月3000元。

D类人才:紧缺创新型人才。主要包括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创新型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

同一人才获得重复支持的,补助经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二)政治待遇。积极推荐“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优秀人才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或协商提名政协委员候选人,或推荐进入政府决策咨询机构。表现特别优秀的,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调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职称评聘。开辟“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入选“兴楚英才回巢计划”的人才所聘专业技术职数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进行聘用,不占单位现有岗位,人走岗收。

(四)服务保障。“兴楚英才回巢计划”的人才,在申请科研经费资助、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科技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医疗保障。“兴楚英才回巢计划”的人才发放“就诊证”,州内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可凭证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医疗服务。

(六)子女入学。“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人才的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可优先安排入学。

(七)家属安置。“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人才的配偶需到楚雄工作的,可按“专业(身份)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办理调动。

(八)户籍办理。“兴楚英才回巢计划”人才的国内人才及家属可以在楚雄零门槛落户。

四、招引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2021年5月7日上午9:00—2021年6月7日下午18:00),按所申报岗位邮箱地址,如实填写《楚雄州“兴楚英才回巢计划”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者对照岗位要求,填写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详细、完整。

(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及筛选。资格初审通过的,将在2021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

(三)资格复查。州(县市)人才办根据报名情况,按对口安排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组织相关对口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一对一”方式,委派专人就回乡创业政策、工作安排、个人意愿、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双向沟通,形成初步方案,按干部(人才)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报审。

(四)考核考察。根据初审方案,组织考核考察组,对申报人才的工作能力、工作匹配度等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按规定进行体检。考核考察工作可集中统一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适时进行。

(五)研究审定。经考察考核合格后,拟定回乡创业方案,按干部(人才)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报州(县市)委、政府研究审定。

(六)办理入职手续。经审定后公示,如无异议,体制内招引人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制外招引人才按照用工单位招聘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存在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引不收取报名费用。

2.招引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公告,认真考虑,诚信申报。一旦确定为聘用人员后,自动放弃、未按规定到用人单位报到等行为视为浪费招引资源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4.入楚人员应按照楚雄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未尽事宜由楚雄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0878—3389464.

楚雄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计划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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