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05-06 10:10:05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16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思想政治3名、地理1名(详见岗位表)。

招聘相关信息在宿州教育体育局网站、宿城一中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取得相应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教师应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六)报考英语岗位的教师英语须达到专业八级以上;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10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因受疫情影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周日不办理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宿城一中校园网下载并规范填写《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将完整填写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个人简历及招聘条件必需的证件(其中,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书,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扫描成电子档(PDF格式)打包以“姓名+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53713572@qq.com。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直接到宿城一中办公室(宿州市银河三路518号)办理。考生须登录宿城一中校园网下载并规范填写《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携带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招聘条件必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其中, 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书;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该学科高中阶段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所规定的内容。测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三)专业测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应聘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通过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宿城一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宿城一中网站上公示7天。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城一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3917805,0557-3911559

网上报名指定邮箱:553713572@qq.com

监督电话:0557-3036360

宿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57-3929768

宿州市教体局人事科0557-392982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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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一中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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