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京邮电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公告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5-07 11:37:46

  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人员(详见岗位表“其他说明”)年龄可放宽5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月3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和主持的研究课题(注明科研经费等信息)。


  2.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0日。学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6291


  联系人: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6836


  联系人:钟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岗位表.xlsx


  南京邮电大学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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