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5-07 12:10:56

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政府购岗工作人员,从事新县公安局监管及办案中心看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素质良好,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史;

5、年龄: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身份证年龄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7日间出生),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7日前出生)。

6、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条件均要求为现已取得的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新县政府购岗管理办公室(县人社局308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报名时填写《新县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可登陆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较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3:1的,该岗位面试前还需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不超过3:1的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超过3:1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购岗办按照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七、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身份,不具备辅警身份。

2、按照《新县政府购岗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2021〕14号)规定,县购岗办负责为聘用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新县公安局负责人员日常管理。

八、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nxxrsj.gov.cn/

咨询电话:0376-2975176(新县政府购岗管理办公室)。

新县政府购岗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附件:新县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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