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招聘12人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专员、村(社区)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村(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党建专员2名,村(社区)工作人员5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党建专员岗位的考生,有专职党务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报考党建专员、村(社区)工作人员须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报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须为甘泉户籍。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01 |
党建专员 |
不限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中共正式党员。 |
02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不限 |
3 |
财务财会类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03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不限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04 |
行政执法 辅助人员 |
不限 |
5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户外执法,适合男性。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须为普通高校毕业(退伍军人以大专学历报考不作要求)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12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专员、村(社区)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公告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http://www.hjrc.cn/)、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甘泉街道办事处(http://www.hj.gov.cn/gqjd/index.shtml),甘泉街道下辖各村(社区)公示栏。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21年5月14日至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9:00-11:30,14:00-17:0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甘泉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泉街道办事处官网(http://www.hj.gov.cn/gqjd/index.shtml)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甘泉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邗江区甘泉街道工作,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甘泉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邗江区人民政府甘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720330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甘泉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