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林甸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2021-05-08 08:45:09

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15人。详见《2021年林甸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本科或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已被聘用的省招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已被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生特岗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均现场进行,不收取考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相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报考所需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具体要求见有关说明项。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林甸县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林甸县政府网站,查询所报考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缩减计划或被取消。取消岗位的考生请按公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参照考录公务员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原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1份。

5、保管档案证明原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含当日)。
(四)受疫情变化等因素影响,招聘各环节时间可能发生变化,要求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林甸县政府网站,实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严格遵守林甸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七)整个招聘过程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县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林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33200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1:2021年林甸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林甸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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