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三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1-05-08 10:02:57

为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审核同意,我院第三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温州市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三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素质等条件;

(二)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为“本科一批(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一批”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n.gov.cn/)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1:2021年5月20日8:00-11:30

地 点1:赣南医学院

时 间2:2021年5月22日8:00-11:30

地 点2:江西宜春学院

2.报名所需材料

⑴《温州市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三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⑵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⑷报考岗位要求“本科一批(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苍南县妇幼保健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1:2021年5月20日 14:00

面试地点1:赣南医学院

面试时间2:2021年5月22日14:00

面试地点2:江西宜春学院

5月20日在赣南医学院已经招聘的岗位,将从计划数中核减。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中国苍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拨款方式为财政差额补贴。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待遇

符合《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一)生活补贴。向全职来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发放生活津贴。

1.全国“双一流”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下同。)全日制毕业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给予20万元的生活补贴。

3.全国“双一流”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4.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二)购房补贴。对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 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享受人才住房配售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

在签订入职合同前,如有新的卫生人才待遇新政出台,以新政待遇执行。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84622(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5990093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88815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温州市苍南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温州市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三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岗位代码科室(岗位)名称招聘计划数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其他要求备注
A01妇科/产科2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本科为第一批录取
A02儿科/新生儿科2儿科学、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A03麻醉科1麻醉学、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A04药剂科1药学、临床药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本科为第一批录取
A05急诊科/院前急救1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A06儿童康复科2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合计
9




附件2:温州市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三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苍委人办〔2019〕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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