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龙山县公安局辅警公告
为了切实维护我县治安大局平稳,增加对社会面的防控力度,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创建平安和谐龙山提供强有力保障,龙山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勤务辅警25名,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详见2021年龙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应聘辅警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户籍地为龙山县(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应在龙山县);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3年5月31日之前,1993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报考辅警1学历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限复员退伍军人报考);报考辅警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文化毕业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1、身高:身高170cm及以上;2、体重:体重指数(体重指数简称BMI,是用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的平方得出的数字)男性在17.3至27.3之间;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4、色觉:无色盲、色弱;5、其他要求:无残疾、口吃、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
(六)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经营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娱乐场所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非法上访等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禁令的;
7、其他不宜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龙山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右侧一楼信访接待中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并如实准确填写《龙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
4、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具体以龙山县公安局辅警办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1、体能测试(100分):
①、测试人员:全体报考人员;
②、测试科目:男子1000米,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
③、测试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测试时间内赶到测试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超过测试时间没有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④、测试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
⑤、测试地点:县体育中心田径场;
2、笔试(100分):
①、笔试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参加笔试人员;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③、笔试要求:体能成绩合格人员于5月25日上午8:00-12:00到公安局九楼9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100分):
①、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后占综合成绩50%)与笔试成绩(折算后占综合成绩30%)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②、面试成绩折算后占综合成绩20%,面试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政审: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成绩从高到底排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政审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公示,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适合公安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五、待遇保障
试用期发放1600元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人均月收入不低于2500元的工资加绩效奖金,工作第二年开始参加层级晋升考试,考试合格后按工作年限增加300-800元的层级工资;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本次招聘辅警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发现不达标、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4、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龙山县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查询: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743-6261374
监督举报电话:0743—6235066
龙山县公安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