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开发大学生公益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就业困难大学生公益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开发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发,统一组织,双向选择。
二、招聘对象
2018年至2020年毕业且具有万荣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家中主要劳动力一年来靠领取失业保险救济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
(二)报名地点:万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房。
(三)报名材料: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父母及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1张。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家中主要劳动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低保本及民政局开具的证明。
4、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乡镇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残疾证。
6、报名者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诚信承诺。
五、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协议,退出公益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补贴及待遇,补贴为万荣县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月。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补贴中扣除)。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公益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书》及用人单位的规章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协议。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