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专业人才5人公告

来源: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1-05-08 16:21:19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文秘和应急管理专业人才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滨州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在滨州市直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

(六)因岗位特点,适合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工作人员2名,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从事应急管理工作人员3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16:00。

2.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5月12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zgxqzz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XXX岗+张三+13500000000)。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相关word、excel电子版一并报送):《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工作单位盖章,附件2)、《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手写签名,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pdf版)、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发表的稿件等)、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的,经审查同意,可在面试前提供)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个人邮箱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谈面试

采取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谈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具体面谈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一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提出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根据深入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合格线内,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笔试、面谈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通过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首次聘任试用期为6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对试用期满合格的拟聘任人员参照开发区原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按原职级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提拔使用。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总额按照高新区绩效薪酬制度确定。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二)本次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任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3160266

监督电话:0543-3112380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7日

附件1:滨州高新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滨州高新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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