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工作人员(编外)招聘公告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05-08 16:23:34

根据毕节市儿童福利院的用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康复治疗师/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名;2、特教教师1名;3、抚育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招聘康复治疗师/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康复类相关专业;特教教师要求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特殊教育或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抚育人员要求女性,年龄在35-50周岁之间。以上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性疾病,能适应轮班工作制及夜班。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安排,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聘康复治疗师(持有康复治疗技术初级资格证及以上证书)/康复专业人员(持有康复类毕业证书)、特教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均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抚育人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因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间,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账号:bjefyb@163.com。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办事处甲秀社区石家湾组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联系电话:0857-8103339;联系人:韩 丽)。

(三)报名人员须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在职人员还须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注: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需持县级扶贫办发放并盖章的贫困卡或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康复治疗师试用期待遇:2400元/月,转正待遇:2600元/月;康复专业人员试用期待遇:2100元/月,转正待遇:2300元/月;特教教师试用期待遇:2100元/月,转正待遇:2300元/月;抚育人员试用期待遇:1590元/月,转正待遇:1790元/月。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须进行核酸+ct检查、还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费用由院方承担),且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不了相关证明的不予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毕节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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