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1年招聘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从事消防相关工作人员及退役军人招聘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2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国家,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裸眼视力不低于4.6,色觉正常;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3年5月1日以前出生)。
(五)消防、化工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或警察院校毕业生,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取得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证的、具有2年以上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在校(部队)或其他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6日
报名地点: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兰州新区白龙江街与峨眉山路交叉路口向东约50米)
所需材料:①兰州新区2021年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一式2份);②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聘人员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④消防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报考者提供);⑤退役证书、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报名程序: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审核通过的,进行身高和视力检测,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为: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
(三)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参加范围:初审合格、体能测试达标、心理测试合格人员。
笔试主要进行基本文化素养、消防、化工和法律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附加项目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可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录用
经考核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兰州新区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人员管理
(一)进行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由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所有聘用人员由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新区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工作,与消防指战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兰州新区聘用制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执行兰州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兰州新区纪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当天未携带相应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知,期间请保持通信通畅,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考由兰州新区组织部牵头,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2903967,15117241068
监督电话:0931-8259180,0931-6412380
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