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教师及实验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黑龙江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黑教联〔2019〕4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45号)、《黑龙江省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黑组发〔2015〕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院实际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教师及实验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46年,是省首批优秀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2017年11月与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合并重组,2019年9月与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并重组,2018年5月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并入。学院在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共设三个校区,开设25个普通高职专业,建有铁道类专业群、城市轨道类专业群、信息技术类专业群、粮食工程类专业群,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6760名,铁道专业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规模位于同类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具体详见学院主页(http://www.hlcp.com.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计划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实验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四)应聘人员应为第一学历是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学历及以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即到2021年3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与通过笔试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七)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学历条件、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计划。
(八)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应聘人员须满足招聘计划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21日。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完成报名,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名信息一律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链接进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下方人才招聘专栏。由应聘者在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模板范例要求提交学历、经历、业绩等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因应聘者原因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5日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5月15日-2021年26日期间登录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个人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主管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不设岗位比例,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报名表(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份、2张同版近期免冠蓝底照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本科及本科以上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满足报考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能够证明工作资历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4.有工作单位或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一份。
5.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7.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考试总成绩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5.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6.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审档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邮编:161000
电话:(0452)8085616 8085617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吴老师 曾老师 (0452)8085620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实验员计划表》
附件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6:《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实验员报名表》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