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公开自主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学护理专业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岗位具体条件
(1)护理学类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限内)。
4、工作地点:宣恩献血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17点3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恩施州中心血站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电子登记照底色为蓝色、白色,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邮箱地址:653827165@qq.com。
3、资格初审:州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于5月10日5月17日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结果通过邮箱或短信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
4、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邮箱或短信通知。
复审时提供下列资料:
(1)《恩施州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正反两面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
(4)相关证书(护士执业证);
(5)编制内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意见书。
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二)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公告,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的考生在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并延续到聘用之后。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报相关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必须征得所在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名书面意见书。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 月14 日17:30,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6、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组织测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进入面试。报考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岗位保留,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总成绩超过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籍记录、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由站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集体研究决定,将拟聘对象在州中心血站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站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管理
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血站招聘人员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血站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血站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纪律监督
由州中心血站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纪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执行,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咨询电话:0718-8305903
2.监督电话:15586661880
恩施州中心血站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