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太子河区为重点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来源: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1-05-10 16:25:58

  太子河区为重点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市政法委相关会议精神,太子河区政府为进一步加强部分重点小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拟面向社会为部分重点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所招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派遣管理。本公司受太子河区人社局委托,现就招聘具体实施细则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岗位职责:围绕居民群众的需求,开展各类管理和服务工作,增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包括但不限于: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协助公安机关加强重点人群和社会治安管控力度。


  工作地点:铁西街道繁荣家园、和谐家园、北园新区、望水社区。


  二、招聘人数及方式


  根据所招聘小区现有社区工作者的数量、性别配比及所招聘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聘男性20名。以报名人员综合条件(见附表三)核分+面试得分,两项总分排序录用。


  三、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智能手机,服从组织安排并积极主动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太子河区、白塔区、宏伟区、文圣区市内四区户籍;


  7.年龄:1976年12月31日(含)至1996年12月31日(含)之间出生;


  8.学历: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9.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含),身体匀称,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17.3(含)至27.9(含)之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聘用: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因行为不良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到5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辽阳市新华路523-5号,辽宁博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考生应于5月14日16:00前,扫码进入应聘微信群,入群顺序即为考生报名序号。请考生按照微信群内通知时间顺序到现场报名。期间因所留电话号错误、微信不畅所致后果自负。根据防疫需要,现场报名人员要佩戴好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按提示有序报名。


  (四)、报名材料准备: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综合条件初审核分,考生需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按附件中规定格式自行用A4纸打印)。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一,表内下方承诺书处需要考生本人现场签字)。


  2.《综合条件核分表》1份(附件二,考生应事先按照《太子河区聘用社区工作者综合条件评价标准》逐项对照,在自我评分栏进行自我打分,并在现场签证确认初审核分分数)。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自行下载)。 验证报告的有效期不少于1个月。


  6.《太子河区聘用社区工作者综合条件评价标准》中第4至10项所列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近期正面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免镜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期工作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报名,一旦发现报名材料失真,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2167688


  报名微信群:

 


  五、综合条件核分及面试


  (一)综合条件核分 分为初审、复审两个阶段。从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政治面貌、部队服役经历、党内表彰、其他表彰共9项,对考生进行综合条件核分,满分为100分。


  1.初审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完成。工作人员依据《太子河区聘用社区工作者综合条件评价标准》,在应聘者所提交的《综合条件核分表》上进行材料初审核分,应聘者现场签字确认本人初审得分。


  2.复审 根据初审结果,按得分排序由高至低以1:2.5的比例,确定复审范围。由太子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进入复审人员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网上、实地等多方面、多渠道的真实性审核。


  因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照初审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复审。


  相同分数,优先聘用条件顺序为:中共党员、学历、基层村(居)工作经历、退役军人、职业资格证、年龄。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范围为复审合格人员。主要考察岗位胜任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综合条件得分*50%+面试得分*50%=总分。排序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参照综合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予以确定。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进入体检及考察(政审)范围。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政审)参照本区社区工作者政审办法办理。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经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应聘资格。录用人员是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


  聘用后与第三方签订派遣合同,纳入太子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首次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全区现行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试用期待遇按工资标准3150元的80%发放,即2520元,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试用期满工资标准为每月315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附件一:应聘太子河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二:综合条件核分表.xlsx


  附件三:太子河区聘用社区工作者综合条件评价标准.xlsx


  附件四:应聘递交材料顺序目录.doc


  附件五:工作经历证明.docx


  辽宁博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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