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诚聘海内外人才公告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05-11 09:53:03

山东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2021年诚聘海内外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9个门类,已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现有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化学、工程学等学科已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拥有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0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

二、学院简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是山东省最早设立的信息技术类专业院系之一,现有教职工145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6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4人。山东理工大学于2019年4月成立大数据学院,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合署办公。

学院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工程、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学院学科构架完整,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五个本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产教融合示范性品牌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是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省首批校企合作试点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为省级重点试点专业。目前,在校本科生人数为31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0余人。

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及实验条件,设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山东省大数据创新实验室、山东省大数据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等国家和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学院设有计算中心、软件实训中心、计算机硬件实验中心、通信工程实验中心、传媒技术实验中心,以及ACM实训、物联网开发、网络攻防等十余个开放实验室。学院在人工智能与智能系统、网络服务与信息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分析、图像处理与信号分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领域,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五年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30余项,与企业合作研究项目130余项,在研的科研项目60余项,并有多个项目获得省部级、国家级科研奖励。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加强对外交流。在国际上,与英国、爱尔兰、新西兰、韩国、印度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开展了“2+2”“3+1+1”学分互认项目,设有对孟加拉、印度等国外学生的学历班。在国内,与开创集团、青岛青软、东软集团、中软集团、惠与软件、浪潮集团、山东师创、大唐电信、中兴通讯、中国移动淄博分公司、通广电子、山东信通、亚华电子和淄博市大数据局等单位开展合作,建立了十多处教学、科研和大学生实训基地。

学院不断加强新工科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探索校企“产、学、研、创”深度融合新模式,分别与青软实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创盛世网络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大数据学院,设有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中国移动淄博分公司合作,共建移动通信研究院。

学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五育”并举培育新时代人才,设计分年级教育内容,实施教学联动、学研联动、家院联动、院企联动,精心组织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学风建设月”“科技创新活动月”“青春正当年·活力展风采”团支部风采大赛等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全方位育人体系。

学院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每年在ACM、中国高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通信技术创新大赛、网络安全技能大赛、大数据应用创新大赛、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等重点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0余项。

学院每年毕业生750人左右,超过30%的毕业生考入中国科学院、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双一流”高校,3%的毕业生赴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爱丁堡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继续深造。近三年学校委托麦可思公司(社会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校人才培养、就业质量的评估结果显示,学院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质量列全校第一,广泛受到阿里、腾讯、百度、微软等一线IT公司的青睐。

三、招聘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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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人才层次与类别

1.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高水平大学知名教授。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3.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领域内先进水平能力的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及省部级拔尖人才等;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4.第四层次骨干人才

其中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5 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A 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外高水平大学 (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3 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B 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C 类: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5.第五层次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在35 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后;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38周岁。

A 类: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具有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相当水平人才。

B 类: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一般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或有重要社会服务经历,具有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或相当水平人才。

C 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或相当水平人才。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基本待遇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年薪90~140 万元;安家费100 万元、购房补贴150~200 万元;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300~500 万元、理科100~200 万元、人文社科20~40 万元。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年薪50~80 万元;安家费50 万元、购房补贴100~150 万元;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100~150 万元、理科50~100 万元、人文社科15~30 万元。

第四层次骨干人才:按职称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以下待遇:

A 类:安家费50 万元、购房补贴50~7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40 万元、人文社科10~20 万元。

B 类:安家费50 万元、购房补贴30~5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5~30 万元、人文社科10 万元。

C 类:安家费50 万元、购房补贴10~2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20 万元、人文社科5 万元。

以团队方式引进的,除享受省市引进人才政策,学校给予一定团队津贴支持,团队成员按学校引进人才相应层次兑现待遇。

第五层次青年博士: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以下待遇:

A类:安家费40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 万元、人文社科5 万元。

B类: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7 万元、人文社 科5 万元。

C类: 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 万元、人文社科3 万元。

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经认定,三年内享受生活补贴2000元/月。

第五层次人才,经认定,三年内享受生活补贴3000 元/月;期间获得国家级代表性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学校给予一次性补贴3.6 万元。

第四、第五层次人才符合并入选学校校内人才工程的,按相应层次享受待遇。

学校高水平学科和专业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同意,其人才待遇可适当提高。

以上各层次人才待遇均含淄博市人才待遇,淄博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其他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二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第四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原有职称或业绩、能力和水平情况,可聘为教授或副教授。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担任终身制助理教授、学术水平高,可直聘为教授。其他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教授或副教授。对于特殊人才,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配偶及子女安置。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配偶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且在张店行政区域外工作,经学校同意后可随调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第五层次青年人才,配偶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学校通过校城融合政策,协助在淄博市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非事业编人员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3.团队建设。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学校和学院在培养研究生、引进人才、团队津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三)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待遇

实行年薪制,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基本原则

1.围绕学科建设重点需要,对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以及海外高水平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

2.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以各种方式主持、参与、指导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每年到校工作时间原则上要在2 个月以上。

(二)人才待遇

1.杰出人才:一事一议。

2.领军人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在校工作时间,提供每年15~20 万元的岗位津贴、一次性科研经费20~50 万元。

3.拔尖人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在校工作时间,提供每年10~15 万元的岗位津贴、一次性科研经费10~20 万元。

4.学校积极推荐申报各级人才工程,入选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和资助,协议另行制定。

5.学校为海外人才每年报销两次往返直达交通费。

6.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免租金)。

七、服务与管理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政策的执行和工作落实。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服务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人才进校前后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二)各用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科学制定人才规划及年度进人计划,经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用人单位要建立由同行专家、教授委员会成员与党政领导共同考察、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的引进人才工作机制,负责做好对引进人才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教育经历、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等情况的考察鉴定,注重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把好引进人才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用人单位要做好引进人才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聘期合同管理。一般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一个合同期为5 年,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服务期为6 年,柔性引进人才合同期为3~5 年。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中期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期满考核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第四、第五层次人才任期目标及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和组织。

(四)各类人才原则上应在学校研究同意后一年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无故超期者取消其引进计划。

(五)学校设立人才引进工作经费和人才专项建设经费。拟引进人才来校考察期间在学校所属宾馆合理合规的住宿费用由人才工作办公室业务经费列支;考察往返路费,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由人才工作办公室业务经费列支,第五层次人才由学院经费列支。支持学院、研究院组团赴海外人才招聘;学校为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提供一定经费资助。

(六)设立引进人才贡献奖。对于成功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全职到学校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学校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八、年度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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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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