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湖州南浔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来源:南浔人力资源网
2021-05-11 10:18:09
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3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进行查询。
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考生也可以关注“人社 南浔”微信公众号及“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户籍(生源)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常住户口(以2021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于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按社会考生报考。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时间(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从事工作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1年5月1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至2021年5月17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至2021年5月18日16时。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具体解释。
3.缴费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至2021年5月21日16时。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考生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门。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下载填写《考生健康申请表》并上传,接受审核。报考人员的《考生健康申请表》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
有关事宜请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3.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3.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户口簿;(3)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考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委培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1.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阅。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的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
拟聘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768;监督电话:0572-3023236(周一至周五9:00-16:00)。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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