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1名工作人员,属临聘人员性质,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犯罪等行为。
(三)年龄:1991年5月12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学历及相关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具有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环境工程或者汉语言文学、法律等相关专业。
(六)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七)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二)报名地点
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安富街道百梯巷20号4楼),
联系人:龚老师,咨询电话:0830-4126287,18384383816。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提交《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审查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调查应聘人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应聘条件但德才表现差、有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如有递补对象,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126287)。
八、签约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参照局内临聘人员待遇标准。
(三)保险:按规定缴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聘版块栏目(网址http:// 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