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19人公告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1-05-11 12:20:21

金华市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四批)
 

金华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筹)。

医院位于丹溪东路267号,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是金华市目前占地面积最大、建筑面积最大的医养大健康综合体。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要求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7.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金华市人民医院1号楼5楼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联系电话:0579-89138553。

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试报名表、简历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金华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寸电子免冠照片以及以上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至邮箱:jhsrmyyrsk@163.com,文件命名:报考单位+岗位+学校+姓名+专业+学历。(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到组织人事部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和筛选。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进行考试。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方式采取业务能力考核(面试)形式,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及相关行业标准(含心理测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是否递补。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金华市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2.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五、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0579-89138553(金华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9138697(金华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金华市人民医院2021届应届生招聘岗位(第四批).xls

附件2: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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