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3、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男性(1992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等具有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身高不低于172厘米;体重指数(BMI)不得极瘦或肥胖;双裸眼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5月27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咸安区锦龙路咸安公安分局综合警务执法办案监管中心院内)
3、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征信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复员、退伍军人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4、联系人:刘众伟 联系电话:1562994197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初审(含目测、量身高、量体重、测视力等);
2、政审: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全面核实调查;
3、面试:采取集中面试,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占总成绩50%);
4、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摸高等(占总成绩50%);
5、体检:将体能测试、面试二项成绩综合后,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录用聘任
1、公示:依据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最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2、聘用与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五年。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月,另根据个人工作业绩情况,给予2500或1700元/月以内的绩效考核工资,并按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合同期内每工作满一年,下年度月增资100元。
此公告由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辅警招聘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