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二〇二一年春季辅助岗位人员招聘简章(第三批)

来源: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21-05-12 08:52:30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若干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者;

4.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5.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8.违反国家生育政策,含已被依法处理的。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请见附件1表格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8号楼5楼人力资源部(1)

联系电话:0592-2292798联系人:宋老师

4.所需材料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将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填写上交附件2《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辅助岗位应聘报名表》

请登录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xmzsh.com/)“人才招聘-社会招聘”模块下载填写,现场上交表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

(3)身份证;

(4)户口本(复印时请将户主和本人印在一张纸上)。

五、面试

我院将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择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我院将以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电话未能接通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体检、考察

1.面试通过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体检通知》(面试通过后发放)进行体检,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我院通过指定途径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我院提出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复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不宜体检的相关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卫通[2011]2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发现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考察;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考察资格。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5.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政策。

七、公示和递补

1.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3.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进入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研究决定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择优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招聘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1年5月13日,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拟录取人员须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

3.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辅助岗位人员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5.本招考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021年春季辅助岗位招聘需求表(第三批).xls

附件2: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辅助岗位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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