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乡村医生的公告

来源:敦煌市人民政府 2021-05-12 11:30:13

为进一步加强和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满足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健康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恪尽职守;具有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身体健康;近三年来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行为。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同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相应执业资格;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若岗位应聘者不足的,对有意向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做贡献的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无执业证要求;

4.年龄男性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5.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

敦煌市卫生健康局203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敦煌市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1份(附件);

(2)毕业证原件;

(3)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

(4)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同一天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有笔试成绩的应聘者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察、体检

1.按照医师执业注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2.考察工作由敦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经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敦煌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由设置乡村医生岗位的镇卫生院与聘用的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乡村医生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报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3.聘期内乡村医生职责和待遇严格按照《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已聘用人员一年内未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937-5958539

未尽事宜由敦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敦煌市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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